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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MB1510061U/2021-70381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11-15 10:44:59

好消息,2021年“越惠保”待遇有了进一步提高!

发布日期:2021-11-15 10:4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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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越惠保”产品宗旨,彰显惠民本质,更好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利益,在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指导下,2021年10月20日起,我们对2021年度产品责任四部分起付线同步下调到4000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进行追溯报销,符合理赔条件的,报销款打入被保险人本人医疗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10月20日,1-10月符合报销条件的43951人中,已向43000余人拨付到账,还有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拨付,越惠保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这部分被保险人,协助完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尽快完成赔付。


已匹配医保卡银行卡功能的参保人如未收到理赔款,有几种原因,解决方案如下:

情形一

医保卡银行卡功能未激活,或号码已更换、原卡号已注销,无法打款。


1.如医保卡银行卡功能未激活,可去对应的银行进行激活,然后联系“越惠保”热线(0575-85229302)要求再次打款。

2.如线下工作人员已主动联系到您,您可将在使用的银行卡照片以及身份证发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相关资料上传系统。

情形二

参保市民已身故,医保卡注销,导致无法打款至医保卡


1.如工作人员已主动联系到身故参保人家属,家属可将被保险人其他还未注销的银行卡照片、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发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上传系统。

2.身故人家属可联系热线电话,将被保险人其他还未注销的银行卡照片、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发送给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提交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变更。

3.身故人家属可到就近的医保中心“越惠保”专窗,柜面工作人员会将被保险人其他还未注销的银行卡、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提交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变更。


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没有银行卡的,对应报销款需打入继承人所属银行卡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

(2)所有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授权书 

(4)要求打入继承人的银行卡

来源丨越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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