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绍兴市审计局对我市进行了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21〕3号)。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多方面筹措各类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等工作,在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市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租房租金439.99万元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已将公租房租金收入428.03万元上缴国库;拖欠租金11.96万元中,3.38万元已向租户收缴,8.58万元在多次催缴无果后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2.“拥有房产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已公告取消14户不符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多发放的补贴0.35万元已收回。
3.“公租房闲置未有效分配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一方面将闲置房源分配给房源所在属地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分配。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卫计、教体、建设、交通部门的公租房分配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租户的日常动态管理,积极做好公租房入住及清退工作。
4.“特定行业公租房后续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嵊州市教体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使制度做到切实可行,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行为。
5.“26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应保未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对审计指出的26户低保家庭作了进一步上门摸排,其中19户不符合保障资格,对符合条件的7户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
6.“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违规设置地域限制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将对照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并清理修改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不一致的文件规定,维持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的预算管理和欠缴催收工作”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市将加强建设、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改进公租房租金收缴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督促城投集团加强同物业公司的日常对接,及时做好租金催收工作,避免新的租金欠缴现象发生。
2.“强化公租房动态监管,科学合理调配公租房资源,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部门间信息共享”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市将继续推进卫计、教体、建设、交通部门的公租房分配工作,进一步消化闲置房源;加强建设部门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日常信息共享,着力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精准度和公租房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资金浪费。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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