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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2 09:35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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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审计局对我市进行了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213号)。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多方面筹措各类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等工作,在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市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租房租金439.99万元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已将公租房租金收入428.03万元上缴国库;拖欠租金11.96万元中,3.38万元已向租户收缴,8.58万元在多次催缴无果后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2.“拥有房产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已公告取消14户不符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多发放的补贴0.35万元已收回。

3.“公租房闲置未有效分配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一方面将闲置房源分配给房源所在属地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分配。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卫计、教体、建设、交通部门的公租房分配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租户的日常动态管理,积极做好公租房入住及清退工作。

4.“特定行业公租房后续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嵊州市教体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使制度做到切实可行,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行为。

5.“26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应保未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对审计指出的26户低保家庭作了进一步上门摸排,其中19户不符合保障资格,对符合条件的7户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

6.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违规设置地域限制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市将对照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并清理修改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不一致的文件规定,维持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的预算管理和欠缴催收工作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市将加强建设、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改进公租房租金收缴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督促城投集团加强同物业公司的日常对接,及时做好租金催收工作,避免新的租金欠缴现象发生。

2.“强化公租房动态监管,科学合理调配公租房资源,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部门间信息共享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市将继续推进卫计、教体、建设、交通部门的公租房分配工作进一步消化闲置房源;加强建设部门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日常信息共享,着力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精准度和公租房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资金浪费。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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