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9X1/2021-713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16:12:15 |
12月20日,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认定结果的通知》,经专家组评审,认定嵊州市长乐中学、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为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
12月2日-3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对长乐中学和职教中心申报省中小学心理辅导一级站进行了现场评估。宁波大学教育学院陈朝阳教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老师以及嘉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纪忠华主任,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学校展开评估验收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周瑛局长、孙群英副局长、朱洋君副局长分别亲临现场关心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绍兴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徐伟英副主任、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丁寒波校长等领导陪同验收。
评估组按照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介绍申报等级站的基本条件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察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设施(包括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专用心理教室、心理宣传窗等);随堂听一节心理辅导课;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开展学生校园满意度问卷调查;分项查阅核对评估材料;评估组汇总评估意见;评估组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等八个程序对两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在反馈环节,评估组对两所学校目前所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热情指导两所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顶层设计,形成符合学校定位的个性化心理健康教育品牌特色,充分发挥省一级心理辅导站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区域影响。
据悉,自2007年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开展省心理辅导一级站创评以来,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就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每次都会在全面摸排基础上慎重挑选相对成熟的学校进行申报,在创建过程中也非常重视过程的指导和督查,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圆满。自2009年黄泽中学创建为我市首个省心理辅导一级站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省一级站9所,二级站1所,在全省区县级层面名列前茅,受到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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