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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073E/2021-868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嵊州市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1-12-29 10:24:30

嵊州市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1- 12- 29 10: 24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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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建设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召开的深化推进“两手硬、两战赢”大抓落实暨“三个年”活动大会决策部署,以深化“三服务”和“三个年”活动为抓手,聚力打造优质一流的服务环境、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不懈奋斗,砥砺前行,持续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和2021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奏响初心使命“主旋律”,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局党委书记带头守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局中层以上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39人;局党委与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25份。做到履职约谈全覆盖,约谈200余人次,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班子领导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后报备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等,一律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至11月30日共召开局党委会26次,审议议题161个,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私人会所整治“回头看”、“烟票”背后“四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及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等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组织正风肃纪检查3次,严肃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做到常提醒、常警示。今年以来,问责处理7人,其中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检查2人,诫勉2人,党内警告1人。

(二)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稳妥推进复工复产。一是筑牢疫情“防护墙”。在疫情蔓延初期,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设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建设局人员健康状况摸排,落实各科室单位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排查外来务工人员,共排查外来务工人员12697人,其中湖北(武汉)籍人员386人。二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市建设局一手严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通过开通“就业大巴车”、“就业专列”,奖励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提前兑现建筑业奖励等帮扶我市房地产及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按照上级文件,起草符合我市实际的复工复产文件6份,指导建筑工地加快复工复产,对我市已复工工地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式检查,共检查工地151个。出台《关于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实施细则》,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对接,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人员发放补贴,共计保障5444人,保障覆盖率达1.87%。三是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建设系统有关防疫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中心、物业小区落实“亮码”、管好“小门”等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对公厕、中转站、车辆、填埋场库区、粪便处理厂、果壳箱、垃圾桶等进行全面消毒清洗,安排专业人员,配备专车对隔离区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置,定期消杀危废收集点。

(三)勇当经济增长“助推器”,积蓄产业发展动能。一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坚持在“稳”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进”与“好”。2020年三季度完成省内建筑业总产值69.09亿元,同比增长2.7%;1-10月份完成建安工程投资为112.5亿元,同比下降9%;1-11月份完成建筑业税收4.428亿元,同比增长9.88%。按照《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在建设领域加快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共为93家建筑企业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工作,为66家企业清退保证金4010万元。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目前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共55.1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民用建筑4只,共3.8万平方米,装配式工业建筑31只,共52.1万平方米。新建的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9个,共计3895平方米。二是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着手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1-11月份,全市共成交新建商品住宅10252套,成交面积共计121.8万㎡,同比上涨62.6%;成交金额110.4亿元,同比上涨70.4%。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房屋交易管理,截至11月份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10895套,其中住宅10207套,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9366套。二手房交易过户共4737套,交易面积达619495.15平方米。

(四)下好精细管理“先手棋”,深入推进三城同创。一是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0年1月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嵊州市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以创园为契机,我市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增长显著,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01.18公顷,绿地率35.2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56%,分别增长20%、7.5%、4.0%,人均公园绿地11.5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3.04%,比创建前均增长 10%以上,超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争创“浙江最美绿道”,我市诗画剡溪绿道成为绍兴市首条入选候选名单的绿道。二是全力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战”。召开建设局文明城市推进会议,以清单化形式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进行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做好“私拉乱接”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优化、小区管理提档等三个行动;积极做好“扫街式”钉钉函告问题及108社区文明评议问题整改反馈工作,截至目前,今年下达钉钉函告问题642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日报”制度,市政、园林、环卫、房管、质安等单位按自身职责,将每日工作情况上报至建设局创建文明城市攻坚群内,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建“红立方”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社区楼道“包队”管理、“街长制”巡查等志愿服务活动。三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对垃圾焚烧发电、清运车辆提档配置或升级整治、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就地资源减量化处理设施建设、园林废弃物(部分包括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工程项目建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的编制,完成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运行,完成清运车辆提档配置或升级整治,完成嵊州市兴达新型墙体材料制品有限公司65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五)争做精致建设“排头兵”,全面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今年我市目标完成9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计划总投资5630万元,目前桥东新村1-9排已完工,正在进行验收准备;一期一标(湖滨新村、盛都花园北区):湖滨新村已基本完工;盛都花园北区电梯井已全部完成,沥青路面摊铺已完成,相关管线除电力外已完成施工,其余均已完成,正在进行北侧围墙粉刷施工;一期二标(文星东路、官河横路17号、南津路、怡园新村):已完工,正在进行零直排资料准备;二期(工农一苑、三江东街两侧及剡兴路5号):工农一苑已基本完工;剡兴路5号雨水管已埋设,立管更换已基本完成。智慧安防已完成90%,消防改造已完成95%。约完成总工程量的95%。白莲堂社区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为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改造更新类试点创建项目。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嵊州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工作。二是集中推广电梯加装工作。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中集中推广加装电梯的工作。现已完成加装电梯2台(工会弄34号、盛都西区);怡园新村、湖滨新村、东乐公寓、东豪新村5台电梯施工中;盛都北区14台电梯已完成基坑建设,预计在年底前完成井道建设。三是畅通交通堵点,增设停车位。长泰东路提升工程已完成东南社区西桥至南桥区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正式进场施工。2个堵点(罗小线长雅路路口、相公殿路口)已完成改造。完成停车位改造2693个,其中配建停车位2376个,公共停车位317个。四是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8-9月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敲门行动,对约8.5万户居民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培训工作。在全市餐饮企业、党政机关食堂落实“光盘行动”;在11个农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在10个党政机关、学校、农贸市场等地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试点,促进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工作。建成10个高标准示范小区和1个示范片区,通过垃圾称重计量、分类质量评价、垃圾袋二维码溯源、积分奖励、垃圾分类红黑榜、专人桶边督导等方式,切实有效的提升了居民源头分类质量。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建成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方式,2020年9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开始进场焚烧。

(六)打好住房保障“组合拳”,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一是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审批和补贴发放工作。完成经适房上市转让审查、公租房家庭审批、楼盘配建房源分配。完成经适房上市转让条件审查及出具同意上市转让决定书4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年审703户,截止11月底,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179户,发放租赁补贴4270914万元。二是抓好房地产企业资质、预售的审批和核发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准和变更43件。办理预售证审批25件。9月,参加省新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系统培训,待线上审批流畅后将取消线下审批。三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今年4月上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对预售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四是完善“两金”收支、存放流程。截至目前,共收入14家房产开发企业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共34475634.48元;退还1家房产开发企业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共113203.42元;共收入18个新建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144433527.1;审批16个小区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4921238.6元。同时,完成住宅物业保修金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存放(增量部分)的招投标工作,分5家银行,共计存放1.5亿元。五是推进老旧小区封闭改造。全市共确定了75个老旧小区进行封闭改造,工程概算约2300万元。现已完成20个小区的封闭式围墙施工建设,共计完成任务数的95%;完成65个小区的智能化设备安装工作,共计完成任务数的87%;完成66个小区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共计完成任务数的88%。

(七)描绘美丽城镇“新画卷”,打造全域美丽新格局。一是高质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紧盯“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这一条主线,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起草了《嵊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意见》和《嵊州市美丽城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嵊州市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组织开展嵊州市美丽城镇建设方案暨“一镇一方案”的编制工作。创新了首席设计师团队制,指导样板镇、一般镇的创建工作。甘霖镇、三界镇、黄泽镇、浦口街道已完成样板镇行动方案编制。甘霖镇作为首批创建的县域副中心型样板镇、贵门乡作为首批创建的一般型乡镇已于11月18日接受省考核验收。二是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今年我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共3个,争取到上级资金423.2万元。其中贵门乡的奖山村(屏岫)建设工程已基本完工,准备迎接省级验收(12月7日验收);长乐镇南山湖村、贵门乡的玠溪村的相关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甘霖镇毫岭村、崇仁镇七八村、石璜镇西白山村已列入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名单。三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我市石璜镇楼家为第四批国家级传统村落,相关保护性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甘霖的黄胜堂村、崇仁的七八村、长乐的小昆村和通源乡的松明培村已成功列入第五批列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至此,我市共有9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数量位居绍兴第一。甘霖镇东王村列入绍兴市级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四是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目前已完成23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标准化运维工作,设施改造已开工20个;完成嵊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八)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堤”,交出平安高分报表。一是开展建筑工地检查,打造文明工地。共检查施工工地109次,排查隐患240余项,发出整改通知单43份,其中停工通知单7份,对停工整改的工地一律实行“回头看”,整改完成率达100%。将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列入开工前审查条件内容,鼓励各施工企业争创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获评绍兴市标化工地7只,上报省标化工地2只。二是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与全市11家燃气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组织开展燃气行业专项联合检查2次,常规安全检查和督查80余次,完成安全隐患整改200余项。全市8家瓶装燃气企业已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三是做好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摸排工作。目前我市存量非实质性解危数共88处,按绍兴下达的目标需完成5处,现已完成5处实质化解围,已完成年度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C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250户,完成率100%;完成D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51户,完成率100%;无房户救助户数102户,救助率100%。四是做好防汛防台等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绍兴市、市防指办工作部署,落实各责任单位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应急排涝设备及应急物资,排查隐患点位,确保市民人身安全、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五是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分批向用户发送安全信息短信60万余条;在住宅小区发放《安全用气知识手册》和“安全用气宣传小扇子”“温馨提示”约20000多份。

(九)提升政务服务“新水平”,打造高效务实窗口。一是全面落实“三驻三服务”。深入开展市级机关“双挂联”活动,与长乐镇山口村和大崑村建立“结对共建”关系,落实派驻责任,为派驻村解决实际问题。深化社区“契约化”共建,与鹿山街道捣臼爿社区进行现场走访结对共建,推动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目前建设局全体党员均已到社区报到。及时办结“三服务小管家”平台上“杂、难”事项,截至目前,办理总事项131项(企业91项,群众27项,基层13项),办结131项,按时办结率100%。二是大力推行承诺制+预许可模式办理。在满足各类条件的情况下同意开工建设,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配套奖惩机制,拒绝失信“黑名单”,促进建设项目尽早落地。今年以来,共有浙江华天再生资源、嵊州日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洋建材有限公司、嵊州陌桑现代茧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了施工预许可。三是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简化预售审批资料,优化预售审批流程,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房改业务,其中出具房改核查证明274份,受理住房补贴79份,复印房改批复55份,涉及拆迁和高层次人才房票审查301人。四是做好消防事项审批工作。今年7月1日起,所有有赋码的项目,全部实行线上受理办理,截止到11月底,2020年度共办理设计审查21件、消防验收(备案)162件。五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今年以来,城建档案馆对多家建设单位进行了指导,免费举办了建设工程档案业务培训班,共有20余家地产开发企业共30人参加了培训。做好工程档案验收、接收、审核、复核、出具认定书等工作。1-11月份档案馆共接收工程档案 90 只,共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质量认定书 100 份。

(十)全力筑牢“护民之盾”,推进人防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防空防灾预警警报系统建设和警报试鸣。顺利完成4月4日防灾解除警报,“5·12”、“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全市市区和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黄泽镇的警报同步报警,警报试鸣率为100%。二是抓好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高铁新城“嵊星湾一期”项目、“金昌香湖明月园”和三界镇的“启航花园”项目已明确按照人防产权制度改革要求配建人防工程。同时再次明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并在市规审会阶段明确人防设施设置要求。三是开展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市人防系统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立项监督。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部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缓’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正在积极整改中。四是依法开展人防审批和工程建设。结合嵊州市初级中学建设的嵊州市1801工程已于9月份竣工。截止11月,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8个,审批面积7.06万平方米。新增竣工人防工程13个,竣工面积10.68万平方米,在做到“应建尽建”的同时,在审批过程中抓好“该收必收”,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87.98万元,收取履约银行保函4499万元。五是强化人防宣传教育。积极与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多样化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和“9·18”国难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警报试鸣公告及防灾减灾知识进行推送。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工作的开局之年,市建设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十三五”取得的成果基础上,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住房让百姓更满意”为目标,勇做“攀登者”、甘当“挑山工”,努力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确保建设工作全面开花结果,具体分为十方面工作:

(一)思想为基,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提案答复等工作;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养、担当力、执行力,认真开展“招商选资年、平台提升年、作风建设年”三个年活动,以调研为契机,拿出调研成果,创新创建工作方式方法,促进重点工作推进;按照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结合建设系统实际,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项办法、六条禁令和市委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健全主体责任网络,明确分管领导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工作职责,对照问责条例条规等规范,扎实开展纪律检查和谈话提醒等活动,层层抓好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二要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权力正常运行。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一律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杜绝“一言堂”和“家长制”。三要严格监督检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大行风效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服务态度、办公秩序等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对财务、工程线、保障房、小城镇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促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规划为纲,不断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杜绝主观性、随意性和短期性。树立系统思维,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快补齐短板,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运行效率,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的增量、提质、增效,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提高小康社会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一是编制老城区道路、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规划。以中央环保督察所列的相关雨污合流问题为契机,对嵊州市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雨污分流改造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计划改造道路面积20.9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3730万元;小区(住宅区)计划改造面积42.49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4640万元。总计投资38370万元。二是编制人防专项规划。通过对嵊州区域战略形势进行分析,对嵊州市人防事业发展态势进行说明,并结合国家、省人防政策,为嵊州未来五年人防事业发展奠定基调。结合新时代下人防事业发展形势,对嵊州市人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总体规划目标,给予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规划支撑。三是制定和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嵊州市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根据分区不同情况进行规划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三)服务为主,不断推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一是抓好建筑业管理。贯彻落实《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审核建筑业政策奖励资金;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力度,将资质批后检查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上报数据前与统计部门衔接沟通,确保建筑业产值统计与我市GDP统计工作相协调。对需要增减的各项指标,与相关企业对接进行相应的增减,确保数据与全市GDP统计相匹配。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按照《嵊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抓好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三是帮助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围绕重点区域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建立的定向联系制度,组织外拓市场联系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四是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做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提高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认知度,实现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30%以上,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积极组织高星级示范项目申报,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作。

(四)精细为要,不断推进城市深度管理。完成和城投集团的工作移交,巩固已有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积极推进城市养护机械化发展步伐,继续创新城市管理思路,确保城市形象不断提升。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加大环卫作业力度,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整改项目的落实,深入开展环卫精细化、一体化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推进城区公厕改造提升;进一步健全质量巡查监管体系,深化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做好国家、省测评迎检工作,确保在各级检查组明察暗访中不失分。加大公用事业管理力度,在供排水、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继续加强研究;加大燃气行业、市政工程、城乡危旧房等安全隐患重点行业的监督力度,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执法衔接体系,提升执法监督效率,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工地扬尘治理,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督查建筑企业做好施工扬尘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现场踏看制度、落实扬尘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通过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督促我市建筑企业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五)民生为本,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以切实改善民生需求、提升城市功能为出发点,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一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年底前完成长泰东路提升工程;完成嵊州市老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交通治堵提升项目。二是开展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完成嵊州市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完成城隍山游步道二期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完成嵊州市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市区示范路绿化提档升级、嵊州市2021年城市易涝隐患区域整治等工程;城南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动建并完成完成工程50%;儿童公园改造工程完成前期并动建。三是着力推进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沿江绿道建设工程(屠家埠-双塔大桥段)及东南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完成嵊州市人防综合训练基地初步设计批复;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项目完成方案确定。

(六)示范引领,不断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一是深化试点建设。完成本年度新增1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个示范片区建设;继续推广定时定点投放管理模式,强化定时定点收运示范街创建,切实有效提升源头分类质量。二是完善分类长效机制。通过监管平台加强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检查考核,确保分类区域分类收运,严禁混收混装混运。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等问题,切实提升分类成效。三是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意识提升。开展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制定相关宣传和教育引导计划,开辟好垃圾分类宣传平台,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七)试点为先,不断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谋划未来社区建设,经多个选址比较,白莲堂社区于2020年8月11日正式列为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改造更新类名单。试点实施单元选址主要结合旧城老旧危房比较集中的区域,主体位于剡湖街道白莲堂社区,为城中路、官河路、北直街、医院路包围范围,土地面积为22.1公顷。按照要求,白莲堂“未来社区”要落实建设九大未来场景(邻里场景、治理场景、服务场景、建筑场景、低碳场景、交通场景、创业场景、健康场景、教育场景)。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以九大场景分项评价指标为前提,以体现白莲堂社区文化精神内核为目标,并逐一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兼顾指导性指标,形成白莲堂“未来社区”的指标体系。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年成品牌”总要求,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白莲堂未来社区建设,建立未来社区建设运营的标准体系,现实和数字孪生社区建设运营理念落地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八)保障为底,不断促进住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各级的部署,做好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起草和实施;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项目,新开工企业建公租房项目;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共享,对公租房面积、租户、租金、年限、现状照片等信息录入系统,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确保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继续做好房地产企业资质、预售审批工作,并实现资质线上审批,真正让企业实现该事项“跑零次”;为了方便群众,实现公租房申请“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入户调查、“一户一档”、合同换签、“租金缴费0次跑”等功能。继续做好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及房地产违法违规检查工作。落实全市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确保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九)美丽为题,不断加大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力度。一是继续做好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三界镇、黄泽镇争创美丽城镇样板镇,金庭镇、下王镇争取通过一般镇考核。二是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新建农房质量管理和老旧房屋源头治理。继续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及时落实补助资金。三是继续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确保长乐镇南山湖村、贵门乡的玠溪村通过验收。对2021年申报成功的示范村,加大指导,加快创建。长乐镇小昆村建设试点准备省级验收,甘霖镇施家岙村落实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加快实施剩余16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和20个设施改造,确保全部通过省厅考核,修订完善《嵊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十)作风为根,不断提升自身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三个年”“五个聚焦”及十大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打破机关干部队伍“中梗阻”,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三个嵊州”建设提供中坚力量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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