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56N/2021-8838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崇仁镇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12-29 19:22:3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加强已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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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有关行政村: 根据嵊土整办〔2018〕8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2019年以后立项的土地开发及“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种植水稻、旱粮及基础设施维修保养进行补贴。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补贴年限:通过验收日期后第一、第二年。 2.补贴标准:项目验收属旱地的,种植旱粮作物每年补贴1500元/亩;项目验收属水田的,种植水稻每年补贴3000元/亩。 3.基础设施管护标准:通过验收日期后第一年,项目区路、渠、蓄水池、地坎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第二年由村负责。 4.补贴办法:项目按规定种植及做好基础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后,由村提供种植图片及影像资料,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面积以验收复核为准,补贴资金每年一次性拨付至项目涉及村。 5.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标准出台,本通知另作相应调整。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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