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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1-9699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1-12-30 11:13:02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0 11:1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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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洋荣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三高速安装隔音玻璃的建议》(人大建议第2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嵊州市城区高速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上三高速,该高速管养单位为沪杭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系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已多次与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就上三高速穿嵊州城区段安装声屏障的工作进行对接,通过嵊州市政府协调,2020年底已将上三高速剡湖街道路段纳入民生实事应急工程进行处置,预计今年6月份完成;剩余路段待先行整治路段项目实施完成后视情再有序分期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与路段管养单位的沟通和对接,有序推进上三高速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上三高速沿线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联系人:生态环境分局  吕吉杭

联系电话:0575-8379682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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