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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1-969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1-12-30 11:16:59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30 11:1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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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红高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高速噪音,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建议》(政协提案第10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境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共有3条,分别为杭绍台高速、甬金高速和上三高速,新建的高速上重点地段已采用降噪材料。目前,嵊州市内高速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上三高速、甬金高速。去年,嵊州市交通运输局多次与沪杭甬高速公路绍兴管理处就上三高速穿嵊州城区段安装声屏障的工作进行对接,2020年12月嵊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上三高速穿城区剡湖街道段约1660米的噪音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该项目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路段待先行整治路段项目实施完成后视情再有序分期实施;会议还明确对于高速沿线已规划的未建设用地,应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问题,今后由开发商负责建设高速两侧声屏障,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审批程序。

甬金高速沿线几个新建小区(君悦新天地、融信等)因均在甬金高速之后建成,根据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有关专题会议精神,要按照公路和住宅建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相应路段的整改责任主体,依据噪声检测结果确定整改路段,并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双方协商对整改工作所需费用进行分担。另从我市铁路指挥部了解到,杭绍台高铁已提前规划设置减噪设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与路段管养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合力解决我市高速、高铁两侧的路域居住环境问题。

联系人:生态环境分局  吕吉杭

联系电话:0575-8379682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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