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清理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中心)、行政村: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成果,并形成长效,现将《关于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清理成果的通知》(嵊三资办〔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关于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清理成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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