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56N/2021-883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崇仁镇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12-07 10:29:0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成立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乡镇资产、 资源核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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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清崇仁镇资产家底,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现成立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乡镇资产、资源核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 副组长:吴孝东 党委副书记(党群) 袁中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储军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金 炜 党委委员、副镇长(经济发展)(提名) 厉锦慧 副镇长(农业) 吴海斌 副镇长(城建)(提名) 周 健 副镇长(社会事业)(提名) 成 员:俞越钱 党政综合办主任 师立军 财政办主任 马 英 经济发展办主任 吴 江 村镇建设办主任 章晓萍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王尧垲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蒋叶青 崇仁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 炜 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春联) 裘知未 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富润) 唐琼英 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升高) 童筱梁 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民胜) 袁灵江 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广利) 核查小组需按要求梳理各类闲置用房、收储厂房、农贸市场、镇属电站、 废弃矿山、镇级公墓、旅游景区、水面砂石、茶场和林场等资产、盘点乡镇(街道)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和其它资产,资源。切实管理登记好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具体工作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闲置用房,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和其它资产的核查。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属企业、旅游景区设施,消防站等的核查。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镇属电站、茶场和林场等资产的核查。 四、村镇建设办公室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废弃矿山、水面砂石等资源的核查。 五、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古镇文物,文保单位,医疗机构,环卫所等的核查。 六、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级公墓,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站等的核查。 七、集镇、春联、富润、升高、民胜、广利六个个驻村指导中心需同步配合好辖区内的资产核查。 上述办公室在完成资产核查后要按要求填报《崇仁镇大宗资产(山塘、水库、林场、茶山、电站、镇属企业等)清查表》和《崇仁镇办公资产和其他资产清查表》,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在12月1日前报送寿春琴处并同步上报电子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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