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0919932L/2021-84316 | 主题分类: | 民政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8 10:25:50 |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根据《2020年嵊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嵊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精神,我局对照今年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对表,认真进行了总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格局,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制定了《2020年嵊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一是积极鼓励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二是邀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全体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三是局领导带头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紧迫感,推动法治的责任感。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社会效应,向广大市民开展各种法治宣传,使居民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关于城乡低保、婚姻登记、殡葬等相关政策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低保工作已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进一步加强兜底保障能力,会同财政局、扶贫办于5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重病单独施保政策,建立低保低边减退制度,助力困难群众实现稳定脱贫。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6063户、7619人,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低保金约5438.71万元。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从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为850元/人月。做好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2020年共救助127户、244人,救助金额为50.27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2020年1月起,对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1303元/月和1628元/月。每月通过社会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截至10月底共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338人次,共计48.47万元;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1304人次,共计87.73万元。
2.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换届试点结束后,立即部署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并“一村一策”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方案,严格对自荐人的任职资格检查,共取消“五不能”人员2人,劝退“六不宜”人员0人。在选举过程中紧紧围绕“一肩挑”的目标要求,依法有序组织好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通过落实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划分设立新的城市社区,理顺社区组织架构,妥善分流安置原村改社区工作人员等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原三江街道桥南社区、高南社区、西湖社区和合新社区4个村转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变工作,指导江南社区、江晓社区、杨港社区、丹桂社区和江悦社区的设立。浦口街道村改社区分别落实了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全部纳入了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村改社区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三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全面落实新版社会组织章程范本,登记实现一站式全程网上服务,增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容,建立培育社会组织新机制。目前在册登记的共有758家,其中社会团体2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54家、基金会1家。除三江街道新增1个社区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累计城乡社区备案数2871家,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494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2377个。四是开展新时代实践暨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活动。下发了《新时代实践暨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的通知》(嵊民社管〔2020〕3号),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公益创投项目。今年全市公益创投项目活动中,29支公益组织先后开展了868场公益活动,参与志愿服务人数1.8万人次、受益群众了3.5万余人,用有限资金撬动更大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
3.养老事业逐年提升。一是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完成107户的入户评估、方案设计、上门确认方案、改造施工等系列工作,项目正在由第三方组织验收。二是逐步建立城乡均等的养老保障体系。完成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全覆盖,和68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订了公建民营协议,10个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参加了绍兴市民政局组织的星级评定。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宣贯力度,推进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的认定,组织人员摸排报名工作,已经培训养老护理人员75人,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
4.社会专项事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保证规范有序发展。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嵊民社管〔2020〕4号)、《关于开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嵊民社管〔2020〕3号)等文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为止,已年检社会团体17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2家,基金会1家。(2)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10月31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24对(其中复婚225对),离婚登记1434对,补发结婚证817对,补发离婚证120人次。登记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3)有序推进地名规范化工作。今年全市共命(更)名道路3条、小区5个,完成发放门牌证740余本,完成嵊州市长乐和盛可津电机小微企业园(一期)、嵊州文化创意产业园(五期)、嵊州市月上海棠苑、未来城(三期、四期)、金越府(一期、二期)等地名编制清单。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年底将完成地名标志、交通指示牌标志、门牌设置等不规范地名信息清理整治任务。(4)扎实开展边界联检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市局联检工作安排,今年由我市牵头联合新昌县民政局,共同开展联检工作,使界线、界桩位置得到强化。解决了一起因道路施工而擅自移动界桩的事件,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长期稳定。(5)强化殡葬管理。制定了《嵊州市村级公墓管理实施办法》与《嵊州市墓穴证管理制度》。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骨灰跟踪情况做了一次全面检查。我市骨灰被跟踪对象共计4013例,其中安放公墓2962穴,安放老寿坟901穴,暂放在家139例,节地生态安葬11例。另外,对骨灰暂放家中的709例对象,也通过乡镇(街道)自核自查方式进行了“二次跟踪”。
(五)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一方面加强“双随机”检查。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我局“双随机”检查工作,9月16日,出台《嵊州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10月底前已通过双随机平台,共抽查检查单位42家,对不符合规定的下发了限期整改单。另一方面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分别在7月和11月与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对养老机构和培训机构进行了联合执法,共检查单位60余家。第三方面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对多年未年检和未能联系到的46家僵尸社会组织进行立案处置,按程序开展撤销登记手续,依法到现场实地调查取证,做好撤销登记各项准备工作。下一步,民政将进一步依托掌上执法系统,将执法检查力度与日常督查相结合,有效巩固抽查检查成果。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市民政局在2020年法治创建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