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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1-65306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23 09:13:38

嵊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3- 23 09: 13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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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嵊州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一以贯之落实好省委、绍兴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践,统筹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等各环节工作,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2020年嵊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嵊州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听取并讨论部署嵊州市法治建设工作,专题审议《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2020年嵊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专题听取《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重抓“关键少数”,制定出台了《嵊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我市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综合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是法治考核压紧压实。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围绕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制定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在原有基础上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象调整为市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实现依法治市工作考核全覆盖。同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思路,制定任务清单,逐一细化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层层传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地。

三是法治思维持续培育。全市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市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如期完成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全市公务员通过网络平台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系列开展“宪法进万家”、“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推出越剧动漫版和真人版《九斤姑娘来普法》系列宣传片,推动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最多跑一次”理念理念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617项政务办事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高质量完成“兜底窗口”省级标准化试点。全市“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率居绍兴市首位。深化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行动。开展废止权力事项清理工作,非政府许可事项全面取消。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一日办结”,实现企业开办网办率100%。实施企业注销“分类施策、一网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注销提速70%以上,材料简化80%以上。探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形成《嵊州市本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进“无证明”化改革。

二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破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编印《嵊州市企业应对疫情法务手册》,选派业务骨干担任“驻企指导员”提供“驻点式”法律服务。为全市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排查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送法入企,开展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重点的“专题式”宣传,重点解读民营企业平等保护、风险防范等内容。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关键,整合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梳理形成《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成立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并在黄泽镇全面启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专项督查、“三项制度”回头看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探索推广“教科书式执法”“非现场执法”“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等执法方式,将教育引导作为行政执法的首要目的,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出台《嵊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逐步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牵头研究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指导意见,统筹建立“1+3+X”的审查力量队伍,按照“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联审的审查模式,对乡镇(街道)的五大类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亲自督促落实解决。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逐步实现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风险评估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集体讨论全覆盖,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降低政府决策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政府涉法事务开展合法性论证。

三是提升行政行为质量。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从登记办理、行政争议调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请示报告等方面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已顺利通过规范化创建,成为全省首批通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建的县市。开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成立绍兴市首个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调查审核小组,并顺利召开审核小组第一次会议。建立加强府院联动的“1+6”工作机制,通过两月一次例会、一月一报送通报、重大案情会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督查考核制,有效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实效。

(四)提升法治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枫桥经验”为指引,加快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6月29日,嵊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揭牌成立,整合力量入驻中心,形成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等三平台为一体的现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探索创设“点单式+分类式+量化式”的“集成监督模式”,获得绍兴市委陈澄书记的批示肯定。结合新时代“民情日记”,创新建立“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化解跑一站、调解流程减一批、矛盾纠纷降一成。该做法获得刘小涛副省长的肯定批示,羲之品牌调解室被评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联合法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利用检察室、司法所平台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全市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推进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二是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成立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绍兴地区率先启动“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模式”。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年专项行动圆满收官。着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整治机制。2020年我市获得平安县(市区)十一连贯。

三是强化跟进法治督查制约。坚持强化法治督查制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范有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妥善答复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法治督查问责机制,对全市层面开展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察。聘任由“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组成嵊州市法治监督员。深入推进“信用嵊州”建设,对企业行政管理事项设置红、黄、绿信用等级,对重点领域实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不足

2020年工作,嵊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尚存在新问题新挑战: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存在“重效率、轻法治”、“重实体、轻程序”的矛盾现象;相关配套制度和服务不够完善等。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嵊州市将对照“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奋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谋新篇、出实招、见真效。

一是推进政府依法治理现代化。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四个嵊州”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加快形成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实施“清单”制度,做到权责法定。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开设法治学习课程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结合开展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纪念活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高起点启动“八五”普法,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一体化。建立执法职责争议评估处理机制,梳理编制形成覆盖全市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规范专业领域执法事项,逐步形成“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整体执法体系。努力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工作闭环。加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行政处罚力度,探索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的联合执法。推广“互联网+监管”,继续探索非现场执法。

三是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全面清理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无证明”改革和“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实施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2.0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531X”工程相结合,开展“菜单式”“应急式”法律服务,利用执法、司法手段保障营商环境建设。

四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逐步建立“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深化“融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府院联动“1+6”工作机制。按照“1+3+X”模式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分类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挖越剧文化礼堂等法治阵地的文化内涵,培育基层法治文化。深化市镇村三级矛调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加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五是提升法治建设数字化。进一步推进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完善“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推进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和职能办案,推广法院智能审判系统,构建“智慧矫正”生态系统。推广使用处罚办案系统,加强“浙政钉-掌上执法”常态化运用。建设智慧警务、行政复议职能业务、网络生态治理等应用。健全以“基层治理四平台”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扎实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发挥“12348浙江法网”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业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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