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1-8534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1-03-24 11:25:16 |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市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法治政府部署会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结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研究部署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全系统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建设情况:聘请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长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审查工作。重视公职律师队伍的建设,积极鼓励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公职律师申领,目前全局已有三名。进一步完善省执法证件持证管理工作,2020年我局共有16人通过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部、省持证率达到90%以上。重视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契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组织各科室负责人为法制员对重大执法事项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听证公告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台账汇总和资料存档。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截止12月底,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件,全部完成答辩,维持决定6件。新收行政应诉案件42件,结案败诉13件,目前全部败诉案件已组织败诉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为规范我局行政复议、应诉行为,进一步降低败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应诉规定》(嵊自然资规【2020】155号)已于10月14日实施并印发全局干部职工传阅学习。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受理环节、行政诉讼办理环节、出庭应诉环节、诉讼案件执行环节等各个环节的办理程序、时限、职责分工,进一步促进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规范性、程序性、合理性。
二、集体学法情况
依托周一夜学、省厅网络视频培训、业务轮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卫片执法、林业、空间规划、等业务政策进行培训学习。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培训、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依照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测试,在全系统内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
三、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着力做好新《土地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日,通过讲座、培训、研讨等形式,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并组织局业务骨干下村宣讲,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责任,又营造的市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制度的推进,在查处的同时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并结合党建工作要求,组织联系村甘霖上高村的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对新《土地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进行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组织局业务骨干下村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也为基层普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托周一夜学、省厅网络视频培训、业务轮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卫片执法、林业、空间规划、等业务政策进行培训学习。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培训、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在全系统内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培养担当精神。
二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强化败诉案件执行,将进一步强化对终审裁定败诉的案件的执行,按照省、绍兴市相关文件要求,出台文件,按照“谁行政、谁履行”的原则,积极按照法院判决书要求在规定期间内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