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制订《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14:47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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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发展规划是指导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学校形成规范办学、民主办学、自主办学、特色办学的基本要素。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实施,能有效促进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主动、可持续、现代化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现就各校(幼儿园)制订新一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原则

1.依法办学和民主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必须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又紧密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确定发展目标。

2.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学校发展规划要建立在对教育规律准确把握、对校情深入分析、对发展目标科学定位的基础上。还应充分思考办学理念的现代化,发展目标的举措化,特色建设的课题化。

3.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学校发展规划要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相结合。定量目标的设置要具有可测性,定性目标的设置要具有可验证性。

二、学校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学校制订三年规划要注重学校自我发展和进步,逐步走向现代化,弱化校际间横向比较,要结合本市实际和本校校情,设计学校发展性指标。一般分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

1.发展历史和现状分析。校情分析可包括学校发展的历史沿革、学校教育改革的客观现实、学校软硬件基本情况等。各校应在上一轮三年规划完成情况切实反思的前提下,全面分析学校发展的优势和问题,对学校的现状和发展要有清醒的估计,制订出比较适合的学校发展目标。分析中,要注重时代、社会和家长的需求,要关注同类学校发展状况、学校外部办学资源和对办学现状的评价等情况。要善于抓住各种机遇,找准学校的“最近发展区”和“最优发展区”,明确促进学校发展的突破口。

2.办学思想和理念。办学思想和理念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的统领,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体现校长(园长)对“办怎样的现代化学校”“怎样办好现代化学校”的深层次理性思考,既是学校“一训三风”等学校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又能反映学校对办学价值观、办学个性的追求,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3.发展目标和思路。构建科学的发展目标是规划制订的核心。发展目标要不忘初心,勇担使命,体现优质均衡发展的特点和现代化办学理念,包括办学目标、育人目标、创建目标、教师发展目标、办学特色等。

办学目标:推进教育现代化,既应与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一致,又能体现学校个性;既具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

育人目标:就是学校定位把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学校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要立足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个性化、多样性,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创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不忘初心,提出学校的近三年争创目标,如省、市现代化学校,各级文明学校、绿色学校、校园文化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特色示范高中、浙江省等级幼儿园、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等。

教师发展目标:要结合本校教师实际现状和素质,提出对教师的培养发展目标,既要有名师培养的目标,又要有一般教师的任务。

办学特色:在传承学校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做深做足做大特色,不断改革创新,深化亮化学校特色。

4.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学校要紧紧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从强化立德树人、完善课程体系、创新育人模式、促进教师成长、培育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治理能力、打造特色品牌、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园安全等方面落实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每个方面,学校可选择一个或几个重点作为发展项目,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彰显学校的个性品质。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与措施的表述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有三年目标,又有每年度递进式分解目标。具体要求:

强化立德树人:确立“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德育队伍建设,重视德育课程和基地建设,提升德育教育的实效性。

完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符合课程改革精神和学生实际,创设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和探究的空间。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核心课程与拓展性课程,形成富有特色的课程文化与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要注重生成性,体现学科整合的特点,体现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学生共性品质的培养和个性发展的需求。

创新育人模式:教学改革思路要清晰,切实推进高效课堂建设,落实走班选课制度,畅通个性化学习渠道,创新学生评价机制,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要有明确的学年度质量提升指标和措施。

促进教师成长:遵循“为人师表”的发展理念,建立全员培训、名师培养和各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的目标和机制,继续推进“县管校聘”,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和评价制度,建立教师成长档案。提升教师教育科研水平,重视科研队伍建设,要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课题立项、获奖等任务要求和措施。

培育校园文化:实施“文化立校”的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学校文化建设方案,自觉践行办学理念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和学校精神。精心打造校园文化,校园文化要与学校特色相结合。

优化育人环境:提升“环境育人”的育人意识和功能。创设和谐的育人环境,学校、社区、家庭联系紧密;创设适应现代学校发展的系统育人的良好环境;创设传统与现代结合,科学与人文交融,与学校价值追求相吻合的人文环境;建设环境舒适优美,绿化覆盖率高,育人功能明显,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美丽校园。完善育人氛围与育人场所的创设与建设,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建设与教学方式转变和安全有序教学秩序维护相适应的物化环境。

提升治理能力:注重学校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重视提升规范管理、人本管理,创新管理的水平,实现学校管理由人治向法治向文治的转化。注重提升校长的领导力,领导班子的战斗力,管理团队的凝聚力。

打造特色品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现有的特色、亮点工作,重视学校特色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在特色文化的引领和激励、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特有品质的培育与形成等方面做深、做足、做亮、做大文章。

改善办学条件:精心规划,规范管理,有效投资,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现代化设备设施。积极通过各类争创,不断提升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确保学校安全:学校安全包括校园安全、饮食安全、寄宿安全、校车安全、财产设施安全、活动安全等。学校要积极争创平安校园,要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和应急演练等活动。要有符合学校实际的重大灾害和突出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责任倒查追责机制,做到事事、时时、处处有责任人,确保学校平安发展。

5.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发展目标的达成,需要有各项有力的措施作保障,要拓展渠道,搭建平台,层层分解,事事落实。学校要从组织上、制度上、师资上、资源上、后勤上等切实提供各项保障措施,更要采取民主、务实、科学、高效的管理方式,构建学校自查自评机制,周期性地进行学校综合自评,建立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同时建立社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价制度。

三、学校发展规划制订步骤

1.第一阶段,草拟规划文本(3月底前完成)。成立“X X学校(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编制小组”,确定规划编制工作日程。分层培训骨干,发动教职工分析校情,梳理发展的优势与不足,并做好归因分析,以认清学校发展的现实基础。编制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文本框架格式(分五个部分),草拟《X X学校(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文本。

2.第二阶段,组织规划论证(4月底前完成)。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研究讨论,并邀请专家、责任督学、有关领导进行全面论证,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组织修改完善,使学校发展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3.第三阶段,教代会审议通过(5月底前完成)。学校结合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文本,再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表决。三年发展规划在教代会通过后予以公布,并于2020学年开学之日起按学年度付诸实施。同时将学校三年规划报教体局督导室备案。

4.第四阶段,分解年度指标(6月底前完成)。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做好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分解,报送教体局,9月份启动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

四、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1.全市所有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都应制订《X X学校(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

2.各校必须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纸质稿(盖章)和电子稿报教体局督导室。市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上报,乡镇(街道)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上报。电子稿发送邮箱:szjtjdds@163.com,联系电话:83032177。

3.各校要充分重视学校三年规划的制订,慎防任务观点,照抄照搬上一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文本或网上下载其他学校文本,应付了事。三年发展规划一经制定,学校三年发展的方向和主体目标已经确定,将不受学校人事调整等因素影响,三年规划必须执行到底。当然,根据依法办学和民主决策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原则、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对部分分年度目标可进行适当微调,但调整后的发展性指标要及时报送教体局督导室备案。

4.为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与创新,检查督促各校对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教体局将开展新一轮学校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价工作,每年7月上旬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年度分解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校长工作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具体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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