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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25X8/2021-83713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日期: 2021-05-10 15:26:12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15:26:12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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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发改产业〔2021〕1号),推进我省两业融合试点建设,特制定《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现印送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浙江省两业融合试点创优导则(试行)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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