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30683678427788Q/2021-8982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公开日期: | 2021-05-10 11:44:3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市供销社应对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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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应对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方案 春节临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切实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市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长为组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防控责任,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制定市供销社应对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机关日常防疫工作 1.严守机关“小门”。单位入口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措施,并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督促机关干部职工自觉执行。要求进本机关的所有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加强公共场所清扫。落实专人对单位门厅、楼道、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经常预防性消毒,特别是门把手、垃圾桶等经常接触部位要增加每日消毒频次,做好办公区域和卫生间等日常保洁工作,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3.配备适量防控物资。市社机关根据疫情变化和防控需要,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防护、消杀等防控物资储备数量,如洗手液、消毒水、口罩、测温计、清洁用品等。 4.强化机关人员防控意识。市社机关应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指示精神,增强防控意识。并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坚持预防为主,为每个办公室、会议室配备洗手液,勤洗手、勤通风,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落实机关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部门疫苗接种安排,切实做好机关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二、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落实防控责任 1.坚决执行外出请休假报告制度。机关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原则上不外出,如确实需要外出的,要严格落实出市出省报告制度,做到人员出行轨迹清楚,疫情防疫可控。 2.加强自身及亲属的健康管理。如实向市社及属地街道或乡镇上报返嵊亲属情况,特别是入境、风险地区来嵊人员,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防控隔离等防疫措施。自觉带头并敦促亲属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自觉做好做好防疫工作。 3.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养成外出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少聚集、少聚餐、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落实系统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市供销社下属基层社、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提醒商超、市场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天华购物中心、天华房地产(城中供销超市)、浙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作为全市守“小门”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负责人和“小门”值守安排,并切实做好“测温+验码+登记+戴口罩”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落实相关政策,确保食品放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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