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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633306X/2021-66300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机构: 市供电公司 公开日期: 2021-05-12 11:42:27

嵊州市供电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1- 05- 12 11: 42
信息来源: 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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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供电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供电企业有关信息,根据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2014〕4号),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作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负着嵊州市4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的电网建设、运行和电力营销任务。近年来,公司以电网业务为核心,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内质外形建设为载体,努力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牢记“为美好生活充电、为美丽中国赋能”的企业使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支撑。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为目标,以维护企业核心利益为根本,全面融入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努力开创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

目前,公司下设本部职能部门8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供电服务指挥分中心)、市场营销部(配网部)、运维检修部(发展建设部、检修(建设)工区),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设置2个,分别为客户服务中心、物资供应分中心,乡镇供电所7个(市郊、城南、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

在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肯定,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先进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浙江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单位、浙江省线损管理示范县公司等荣誉称号,并成为同期线损全达标样板工程建设国网系统试点单位之一。甘霖供电所入选“中国最美供电所”,公司营业厅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带电作业班被评为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变电检修班被命名为“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调控分中心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并踊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主要通过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开时限

按照《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2014〕4号)的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及更新维护。

三、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企业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申请人可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点击“政务公开”点击“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等分类栏查阅各单位具体职责,了解相关信息的制作单位,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办公地址:嵊州市环城北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电话:0575-83298329

信函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环城北路18号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受理网址: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828/index.html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填写《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公司获取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直接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制作机关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处理程序和时限

(1)本公司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内)。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公司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公司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书面答复

根据有关规定,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公司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公司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本公司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公司不予公开。本公司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公司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5.收费情形

本公司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公司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执行。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公司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公司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公司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公司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嵊州市电力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575-83208017,同时也可以向浙江能监办12398投诉热线投诉。

附件

国网嵊州市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信息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如选择邮寄方式送达,请提供可靠有效的联系地址,如因地址不确定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该地址无法可靠收件,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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