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 维同志任嵊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季晶磊同志任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上述同志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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