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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MB1510061U/2021-67070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1-06-30 09:10:20

重点关注:7月1日起,职工医保政策有重要变化!

发布日期:2021-06-30 09:10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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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我市部分医保政策将根据条例进行调整。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新变化!


重点一:参保人员退休时职工医保可延缴

参保人退休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可以选择按月延缴至满20年或者选择一次性缴费补足至满20年。选择按月延缴的人员延缴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不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注:这项政策变化,可以让参保人在退休时多一个选择方案。医保部门提醒,两个方案都有各自的特点,具体需参保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选择。

举例1:假设老王是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时,其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但是实际缴费年限只有三年。原政策,因老王实际缴费年限没有满五年,须一次性再补缴两年才可以办理退休。新政策不再要求员工有五年的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只需累计达到二十年,便可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举例2:假设老李是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未达到二十年。原政策,需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费用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新政策,老李不论是否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均可以选择按月延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如果老李选择了按月延缴,将继续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重点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

注:以前绍兴市政策是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要参加职工医保,其前提条件是首先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新政后将不再受此限制,允许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重点三: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当月参保次月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地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办理参保登记的第二个自然月起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注:以前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须自参保后的第四个自然月起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新政后首次参保待遇等待期缩短了2个月。

举例3:小钱是位网红主播,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绍兴市范围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按照原政策规定,小钱需参保满三个月并且足额缴纳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从7月1日起,小钱自办理参保登记次月便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重点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后果很严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单位全体参保人员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停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在税务机关下达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责令后,用人单位按时补缴的,则单位参保职工暂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由医保基金报销。用人单位逾期未补缴的,自欠缴的第二个自然月起,单位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注:以前不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多数都是因为工作疏忽造成的。医保部门提醒,新政后各医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务必于每月月底前核实当月是否已足额缴纳医保费,以免一时疏忽给单位和职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例4:假设小刘所在单位2021年8月未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小刘自2021年9月1日起暂停享受待遇。税务机关于9月3日作出责令小刘所在单位六十日内缴纳的决定。

如小刘所在单位接到催缴通知后,于10月12日一次性足额补缴保费,那么小刘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予以报销。如小刘所在单位接到催缴通知后,于11月5日一次性足额补缴保费,那么小刘自12月1日起恢复享受待遇,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应当享受的待遇由小刘所在单位承担。

举例5:小黄是自由职业者,假设因为银行卡账户余额不足从2021年8月起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到2021年12月重新开始缴费,属于中断3个月后恢复正常缴费的情况,小黄将在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也就是2022年2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按原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3个月后续保的,需参保满3个月,也就是上述案例中的小黄要到2022年3月方可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不要轻易停止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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