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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1-67309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1-07-12 11:35:53

图解《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2 11:3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制定了我市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月份,建设局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通过走访华汇建设、亿厦建设等我市建筑企业以及有关建设单位,征求对我市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建议与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于4月初拟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4月22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网发送我市各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收到2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5条,其中采纳3条,未采纳2条。5月8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0条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主要目标。《实施意见》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住宅全装修四块内容提出相应目标要求。一是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市实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5 %以上。二是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40 %以上。三是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每年新开工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建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不少于1个。四是稳妥推进住宅全装修发展。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的目标要求。

(二)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管行业也要管产业的发展理念,我局根据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一是确保项目落地,二是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三是推动钢结构建筑发展,四是开展钢结构农房建设试点,五是创新住宅全装修管理模式,六是推广建筑工业化技术,七是合力推动BIM 技术应用,八是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九是完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和监管体系,十是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

(三)政策支持。明确七项扶持措施,主要从钢结构企业资质提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住宅物业保修金缴纳、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公积金购房贷款优惠、钢结构农房建设资金补助和项目评奖评优等七个方面。

(四)保障措施。提出四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培育,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俞铮局长、宋彬彬建管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8301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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