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 >> 其他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63K/2021-879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8-25 16:02:08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嵊审党组〔2021〕9号

嵊州市审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25-16:02:08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一、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平时考核对象为全局公务员(除市管领导干部)。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参照执行。

(二)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组织和领导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局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附件1)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内容,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工作效率、工作履职、争先创优、工作能力等11项指标:

1.共性指标(50分)。主要包括“德”、“廉”2个方面内容,共6项指标。重点突出对“德”(30分)的考核,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20分)的考核包括廉洁自律情况和工作作风。

2.个性指标(50分)。主要包括“勤”、“绩”、“能”3个方面的内容,共5项指标。“勤”(20分)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绩”(15分)包括工作履职情况和争先创优情况;“能”(15分)主要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方面的能力,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服务群众的情况,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认真领会和执行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对应相应不同的分值。每个指标量化评分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详见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附件2)。

(三)考核结果评定

平时考核最终结果按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其他等次人数不限定比例。“好”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90分及以上;“较好”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80分及以上;“一般”等次考核得分应为60分及以上;“差”等次的考核得分应为59分及以下。

1.确定为“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完成工作质量好、效率高;清正廉洁。

2.确定为“较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一般”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存在其他应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差”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存在其他应确定为“差”等次的情形。

5.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采取“月记实、季考核”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考核指标。公务员结合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经直接领导审定后,确定为个人阶段目标,纳入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纪实。公务员以月工作纪实表形式记录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要求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简明扼要,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公务员本人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报送给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后,结合公务员月工作纪实,全面了解考核周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后作出考评。科室负责人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由局分管领导审核、考评。

(三)季度审核评鉴。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纪实、阶段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对公务员审核评鉴并进行量化评价打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评鉴后结果由各科室及时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

(四)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鉴成绩汇总填报《季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并于季度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局党组研究审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机关内部对平时考核被确定为“好”等次人员进行张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考核结果备案。平时考核等次书面结果于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挂钩。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并占60%比例。对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情况。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与干部惩诫挂钩。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由分管领导进行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由局党组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与晋升和提拔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衡量干部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作为务员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重要参考。年内平时考核有1个及以上“差”的,原则当年度不予以晋升和提拔使用。

六、其他事项

(一)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公务员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公务员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四)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五)受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的公务员参加考核及等次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务员应该按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