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63K/2021-879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25 16:05:0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审发〔2021〕9号 |
嵊州市审计局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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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化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审计信息质量,提升审计工作价值,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考核截止日至当年考核截止日。考核对象为各科(室)、中心在编的行政事业等人员。 二、考核范围、计分标准 (一)考核范围 1.市两办刊物:《嵊州动态》、《嵊州政务信息》(内参)、《今日嵊州》、两办约稿等。 2.绍兴市局刊物:《绍兴审计信息》、《绍兴审计信息(调查与思考)》。 3.绍兴市两办刊物:《今日绍兴政务》、《今日绍兴信息》、《决策参考》、《工作情况交流》等。 4.省厅信息刊物:《浙江审计信息(专报)》、《浙江审计信息(调查与思考)》、《浙江审计信息(简报)》、《浙江审计》杂志、《浙江内部审计》杂志、《实践与创新》、《审计典型案例》、《审计热点面对面》等。 5.省两办刊物:《浙江信息(上报中办)》、《浙江信息(每日简报)》、《浙江政务信息(专报国办)》、《浙江政务信息(专报)》、《浙江政务信息(每日要情)》等。 6.审计署信息刊物:《审计工作通讯》、《中国审计》杂志、《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报(内审)》、《中国审计报(一诗一话)》《中国内部审计》杂志。 7.经认定的其他宣传媒体: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微信、浙江审计厅网站、浙江审计微信、绍兴市审计局网站、嵊州发布等。 (二)计分标准 审计信息根据录用情况分为专报信息和普通信息,专报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成效类及各类总结等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普通信息包括标题信息和简讯信息,字数一般在200-800字之间。同一稿件加分内容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加分。同一稿件由两个(含)以上个人合作的,按比例平均计算篇数和得分。稿件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按批示级别,给予加分,加分计入信息得分。 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1”。 (三)信息报送要求 在报送信息稿件的时候,请注明信息类型和投稿方向,以有利于开展后续信息稿件的审核和修改工作。 (四)考核要求 局本级科室撰写审计信息任务数按当年度的《嵊州市审计局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投资审计中心在编的事业人员撰写审计信息任务数为人均5篇。在此基础上,信息宣传小分队的成员,要求每人年度信息得分不少于80分,且每人至少完成一篇两办约稿。未完成考核的科室、同志在年底述职工作中要说明原因。 三、加强信息工作组织 (一)调整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法规和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把关、协调和考核。 (二)调整信息宣传工作小分队成员。成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每队配置一名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对本队信息工作开展经常性指导与督促。小分队内部、队与队之间开展常态化交流,不断开拓信息写作思路,并实行定期约稿制和季度通报制度。 (三)完善信息报送流程。加强信息宣传稿件报送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一般信息由办公室审核,业务信息由法规和审理科审核后送分管领导签发,问题类等敏感信息由局长签发。所有信息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投稿,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发送信息不予记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信息分线联络制度。根据审计系统及地方各线对我局信息考核的要求,建立信息分线联络员队伍,负责各线信息考核的统筹工作。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信息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对于未完成个人信息任务的,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对于科室未完成信息基础分的,该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信息分不得分。 (二)奖励信息考核先进。审计信息考核采取任务到人,量化考核,年终奖励的办法。在完成考核任务数基础上,局先进个人根据实际得分情况从高到低取前6名,给予表彰。同时,根据得分高低再向上级推荐评选个人先进。 五、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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