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无变动) |
发布日期:2021-09-22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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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 |
机构简称 |
融媒体中心 |
机构职能 |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融媒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嵊州市融媒体中心设有以下15个内设部室:办公室、总编室、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新闻部、新媒体部、报刊部、广播部、电视部、活动部、广告部、产业发展部、技术部、物资采购管理部。嵊州市融媒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各个时期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本市报纸的采编出版发行和本市电视频道、广播频率的采编播出。 (四)负责编制实施全市媒体融合和广播电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报纸媒体、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新兴媒体建设,推进数字化、移动化传播,建设新型主流媒体。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新媒体日常运营和监管。 (六)负责拓展报纸、广播、电视经营业务和新兴媒体业务,发展文化产业。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和弱电管网工程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和资产管理。 (八)负责管理基层广播电视站。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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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嵊州市杨港路801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030877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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