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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71E/2021-888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9-23 09:10:21

嵊州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9-23浏览次数:字号:[ ]
机构全称 嵊州市统计局
机构简称 统计局
机构负责人 葛哲明
机构职能

一、机构设置

市统计局有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0575-83023857、0575-83339886)、综合核算科(0575-83033305、0575-83029353)、工业能源科(0575-83023452)、社会投资科(0575-83331586)、服务业科(0575-83330276)和 执法监督科(0575-83016119、0575-83331626)。

二、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和民间调查活动。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统计中介机构业务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市级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综合大楼15楼
联系方式 0575-8302385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08:30—12:00;14:00—17:00。夏令时0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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