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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09:25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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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绍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要求,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载体,加大推进公安工作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聚重点领域,高标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舆情应对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一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以及规范性文件发布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过程性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招投标信息,准确发布各类信息 ;三是聚集热点和社会关切,依托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部门工作总结和思路以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四是依托官方网站、“群蓝星微动力”和“枫桥警务-越警管家”微信、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依法依规公开公安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

2021年公开信息发布数量

嵊州警方微博

16392

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

625

嵊州警方抖音

103

嵊州警方快手

103

今日头条

103

枫桥警务-越警管家

4607

市政府门户网站

73

合计

22006

(二)聚焦准确执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市公安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以公开。没有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聚焦线上推送,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嵊州警方”融媒体矩阵建设,新开通官方快手号、视频号,与嵊州融媒体中心合作开通爱嵊州APP社区“警方”专栏,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全年发布微博16392条;微信625条;抖音103条;快手103条;今日头条103条,粉丝数量达到40万以上。同时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上本部门的公开目录,根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并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充实公开内容,使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更加精准。                                              

(四)聚焦审查制度,畅通发布抓好“信息管理”流程。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和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五)聚焦指导监督,主动落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9.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步,但与新修订的公开条例要求和服务期待仍存在不小差距,对照上级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需求,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敏感性还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三是各类公开信息在形式、载体、实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问题和短板,已经在改进并在下一年要提升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信息源头管理制度、发布及审核机制、协调机制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措施,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规范化运作。

(二)继续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以群众关注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及时、规范地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务服务。

)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方式,通过发表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效果。同时,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覆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标准化目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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