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石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11:05 信息来源:石璜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2021年度石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年石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21年,石璜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数1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9条,“爱嵊州”APP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3.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范围不够丰富。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动态信息,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的信息还未能深入公开。

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还需进一步规范。经办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处理流程还不够熟练,答复格式、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回应公众关切需要进一步提升质效。虽然我们目前基本做到对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但是信息上传数量偏少,信息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不够贴切,不善于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图表影音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发布信息,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公开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把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强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四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