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嵊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11:06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嵊州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机构职能类信息、统计数据类信息梳理等工作,及时更新一些过时或者失效的信息和文件,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以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1007条。其中机构信息16条,政策文件353条,工作信息256条,民生事项20条,行政权力2条,财政信息16条,公示公告70条,重点领域2条,重大建设项目139条,嵊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7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 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有已受理并办结事项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也没有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平台建设方面。为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在建设局门户网站首页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2021年我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故无解读回应等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和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六)监督保障方面。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众对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补齐短板,开拓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高标准严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以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三是信息更新的主动性需加强,更新频率有待提高。四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欠缺。

今后,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根据建设系统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并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推进嵊州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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