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嵊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18-16:3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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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局、嵊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443.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9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0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1






11

(七)总计

37






37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2






2

填报人:姚慧

联系方式:8311023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1

1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自然资源系统涉及国土、规划、林业三个领域,政策多、要求高、变化快,涉及民生利益较多,政务公开要求政策性较强,目前我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比较淡薄;三是对法规政策理解不够。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绍兴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3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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