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02R/2022-8304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1:01:0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开展“助企开门红”暨“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
|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成效,根据省委、省厅、市委关于开展“助企开门红”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旅系统开展“助企开门红”暨“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文化、广电、文物和旅游事业平稳有序发展,确保实现2022年一季度文化和旅游行业“开门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助企开门红”活动时间:即日至1月31日 (二)“三为”活动时间:即日至3月15日 二、工作方式 由文广旅游局领导带队派出8个专题实践活动工作组(见附件1),采取实地服务的方式,助力文旅企事业单位发展。各小组自行安排时间,走访服务文化、广电、文物、博物馆和旅游各类企事业单位(项目)不少于3家。 工作对象为图书馆、文化馆、文保单位、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KTV、游艺厅)、演出场所、影剧院、文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三、活动内容 (一)“助企开门红”活动内容 1.宣讲支持政策。积极宣讲、传达、解读2020 年以来国家、省、市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发展和营销的系列政策以及文物安全、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等政策,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引导市场推介。引导企业参与“诗画浙江·浙里过大年”“古城过大年”文化和旅游新春消费季活动,参与文旅消费券、直播营销等市场推介活动。 3.着力破难解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助企纾困和引导创新,详细了解企业运营和项目建设情况,了解企业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诉求,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地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扎实为企业办实事。 4.宣传创新典型。挖掘、总结、推广一批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积极化危为机、创新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部门帮扶文旅行业的成功实践,积极宣传新春“助企开门红”活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 (二)“三为”活动内容 1.开展疫情防控指导。传达部、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指导部署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开放文保单位、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KTV、游艺厅)、演出场所、影剧院等文化广电和旅游场所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实施验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指导制订完善人员健康管理、环境消杀等制度,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实名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指导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对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餐饮服务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使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指导从严审批监管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控涉文旅聚集性活动。指导做好发布信息提示,引导游客安全文明出行。 2.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实地踏看文化、广电、文物、博物馆和旅游场所的安全生产措施,指导文化、广电、文物、博物馆和旅游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运营安全管理,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用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指导广播电视播出和传输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播出工作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业务能力;指导演出、演艺、群众性文化活动建立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落实各项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指导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旅游包车管理。指导A级旅游景区提前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网红景点安全监测和巡查,针对性地做好隐患排治、重大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力量配备等工作。指导景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等新兴业态、隐患建筑的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指导景区、文保单位管理部门开展对违法建筑的清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责令整改。指导景区做好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野外用火控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天气及交通等预警预报发布工作。 3.开展合法规范经营指导。重点对举报投诉渠道、文化旅游产品及服务、旅行社经营业务、旅游广告发布等情形进行指导。帮助旅行社开展是否存在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和自费、假借保健品名义组团、违规推销保健品、组织游客参与境外赌博活动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自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合法经营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的高度自觉,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化系统观念、战略素养、前瞻思维,保持奋进姿态、激发创造性张力,以系统完善、持久深入、精准有效的助企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文化、广电、文物和旅游系统对企业的引导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文旅贡献。 (二)着力破难解困。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向困难多、问题多的文旅企事业单位倾斜服务力量,面对面了解企事业单位诉求,实打实帮助解困,对各类问题能当场解决就当场解决,需要带回去解决的明确解决时限,加强超期预警和提醒;对超期未办结的事项,要列出清单、明确计划、加快推进,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把专题实践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始终。 (三)优化服务机制。“助企开门红”暨“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是实现文旅行业一季度“开门好”“开门红”的重要抓手,各工作组要主动靠前、积极跟进,集中组织好、落实好。要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使服务方式从“碎片化”转变为“一体化”、服务效果从“单次受益”转为“综合提升”,推动更多服务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切实改进作风。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厘清亲清政商关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办法,做到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要避免重问题数量、轻服务质量,重办结率、轻实效性的倾向。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时间、地点、事项,高效开展专题实践活动。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