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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9-11:31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嵊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围绕我局城市管理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3319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多样化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人员和具体职责,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讲评部署工作,制定落实措施,较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保证依法行使行政职能,政务公开监督和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自我监督与监督主体监督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责任追究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社会评议投诉举报,也未有追究责任情形。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6条,其中政务动态33条,“六稳”、“六保”26条,发展规划23条,财政预算决算领域4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因执法业务引起行政复议1起,审结1起;行政诉讼10起,审结5起。(执法业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4

0

0

5

9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职权范围内的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不全面。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内容,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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