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64H/2022-883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三界镇 | 公开日期: | 2022-11-10 12:20:59 |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嵊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界区块总体规划(修编)
实施单位:嵊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北至沙湾山脚西干渠,南至规划友三路(友谊至三界镇区),西以长桥、高铁线为界,东以镇界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产业导向:规划主导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新能源制造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辅以领带服装、机械电机、电器厨具等嵊州传统优势产业,并配套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仓储等。
图1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嵊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界区块总体规划(修编)图
二、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审查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嵊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3429522747 孙威德
地址:三界区块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镇振兴南路8号三界镇人民政府内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326006206 蔡景雷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902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联系方式:0575-83107961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越秀路70号
审查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建设处
联系方式:0571-28869159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现状调查,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开发区建设现状、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识别环境影响,确定评价工作内容和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调查有关资料,根据开发区建设现状和环境现状,对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符合性、开发区现存的环境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收集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2) 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3)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4)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5)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分析;6)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四、审查程序
1)材料送审。规划编制机关在规划(草案)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前,应将规划环评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查。
2)受理。送审材料符合受理材料规定要求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受理中心受理。
3)审查。
省生态环境厅受理规划环评后,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采取会议等形式对规划环评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小组书面审查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审查小组由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审查小组成员对规划环评进行审查,分别填写审查意见表,并经讨论后汇总形成审查小组意见。
审查结果处理有三种方式:①通过审查小组审查。②规划环评经修改后重新进行审查。③规划环评不予通过。
4)出具规划环保意见。
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小组审查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会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环评(审查稿)后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咨询机构复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环保意见。规划环保意见主送规划审批机关,并抄送规划编制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规划区及周边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主要事项:1)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相关建议。
六、公告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为本规划环评中的第一次公告,本次公告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和社会各界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续在规划环评在基本完成时将会进行第二次公告,将规划环评提出的措施、规划环评结论等进行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嵊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