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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778M/2022-879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12-23 15:40:08

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23 15:40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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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海芳委员

您的提交的“关于健全完善多日避灾安置运行机制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避灾安置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灾区稳定的重要保障,是践行两个“至上”理念的具体实践。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十分重视避灾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救助体系建设。

及时修订并印发《嵊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嵊州市突发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嵊州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嵊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乡镇(街道)完善本级相关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定位,加强灾后救助组织指挥。

二是加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力度。

避灾安置场所是由政府确认或组织建设,为受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需要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及外来人员,无偿提供临时性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场所。其主要职能是为受灾群众在灾时提供临时性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后,我局着力加强灾后救助和灾民安置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镇、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灾后应急保障能力,目前为止,我市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已有改革前的20个,提升到240个,一次性安置保障受灾人员从1300人提升至16865人,大大增加了我市受灾人员灾后安置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标准。

2022年的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中,我们要求各乡镇(街道)在《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 2158-2021)》的基础上,增加了防疫用品的储备项,并明确具体储备要求;对村级避灾安置场所特殊人员休息室的设立从可选项调整为应选项,对确实因场地限制而没有条件设立特殊人员休息室的,要求通过设置围幕等在男、女休息室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休息空间;明确要求对安置人员除在紧急情况下第一餐可提供方便食品外,均应提供热食。

四是加强对场所灾时运行和日常管理机制的检查。

结合防汛检查,重点对场所日常管理、灾时运行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对避灾安置场所管理运行的检查指导,及时组织修改完善相关预案,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防汛演练增加灾民转移安置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市镇村三级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指导乡镇抓好镇、村两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灾后救助和安置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系融合,加强镇、村两级应急指挥体制、灾情管理机制、应急救援力量、自然灾害灾后恢复等方面资源整合,真正实现防、抗、救一体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加强镇、村两级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灾民安置和灾后救助演练,不断调整、完善相关预案、方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补足短板漏洞。

通过不断加强市、镇、村三级的防灾减灾救灾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灾后救助体系,建立紧急安置和灾后救助安置转换工作机制,努力保障灾民日常生活,保证灾区秩序平稳,减少灾害带来的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实现,为高质量建设“五个嵊州”贡献应急力量。

(联系人:王东平,联系电话:0575-83128996)

 

 

嵊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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