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35C/2022-7238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2-03-21 11:27:40

刘某某不服人力社保局行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案

发布日期:2022-03-21 11:27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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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绍嵊政复202193

 

申请人:刘某某

被申请人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某某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嵊人社法处[2021]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办理其社会养老保险,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192日收到申请,于2021年9月2日向申请人直接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后于2021年9月6日收到补正材料并依法已予受理。因案情复杂,本案延期30日审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1968年由嵊县军管会批准任命为富润公社(乡)革委会副主任,于1972年由中共嵊县委员会任命为共青团富润公社团委副书记至1984年。一、案涉行政处理决定书称“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出台后,我市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但申请人查阅了2011年今日嵊州和市电视台等有关媒体报道内容,均未找到关于〔2011〕221号文件的有关报道。崇仁区所属六个乡(当时叫公社)镇共有46位农村籍公社革委会成员,均未办理补缴手续而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被申请人既没有逐级传达,更没有广泛宣传,也未通知申请人,系被申请人不作为的表现。二、案涉处理决定书称“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第一条,各地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您三人均已超过退休年龄(目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同志为60周岁),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申请人认为,公社革委会人员、公社专职团委副书记不属于企业职工范畴,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时因历史原因未能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给审核确定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即不再参加不缴15年费,也不再计15年补缴后的计发退休金部分……),没有法定退休年龄限制之说。综上,按照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规定,被申请人应对申请人予以补办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不受浙人社发〔2019〕67号文件限制,案涉行政处理决定书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称:一、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出台后,我市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据社保系统查询,我市根据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3万余人,其中崇仁镇办理补缴2000余人,不存在申请人陈述的“没有逐级传达,没有向社会公开”的情况。二、2011年7月2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镇乡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本实施意见下发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缴费。该文件第九点同时又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年12月30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浙人社发〔2011〕39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为解决部分符合221号文件参保条件但2011年底前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人员,允许其办理手续时间延至2012年5月31日。”三、《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第一条规定,各地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四、申请人现已超过退休年龄(目前国家法定年龄男同志为60周岁),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同时,经查阅社保系统中关于申请人的参保资料发现,申请人现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根据浙人社发〔2011〕222号文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发待遇。综上,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6日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政策法规正确。

审理查明:2021年6月30日,申请人等3人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去信反映,信中载明“……根据国家人社部〔2011〕107号文件和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的精神,我们可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我市既没有逐级传达,也没有正式通知,更没有向社会公开,因此使我们失去及时申请的机会……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诉和要求,能解决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将该信件转至被申请人处,要求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7日前作出处理。2021年7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嵊人社法处[2021]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并邮寄送达申请人,案涉决定书载明“……浙人社〔2011〕221号文件出台后,我市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据社保系统查询,我市根据浙人社〔2011〕221号文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3万余人,其中崇仁镇办理补缴2000余人。……根据浙人社发〔2019〕67号第一条,各地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您三人均已超出退休年龄(目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同志为60周岁),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您们三人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革委会成员,但现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也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另查明,申请人系1945年出生,现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嵊人社法处[2021]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嵊县回乡下乡人员登记卡、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呈批表、嵊委批(72)019号中共嵊县县委文件、嵊县林业特产局出具的批复、嵊县富润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最高指示、嵊县崇仁区公所出具的通知、证明3份,以及被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复议答复书、申请人申请材料、平台截图、嵊人社〔2011〕407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嵊人社法处[2021]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浙人社发〔2011〕22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398号《关于贯彻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理决定的理由是否成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本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对本行政区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作出相关处理的法定职责。

其次,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第一条规定,各地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本案中,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为其办理“一次性缴纳原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但由于申请人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采取一次性缴费等方式将申请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上述规定。据此,被申请人作出案涉行政处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事实和理由,并无不当。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6日作出的嵊人社法处[2021]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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