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73E/2022-8678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30 15:54:5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建设〔2022〕35号 |
关于严肃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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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征收工作组: 为严肃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实效,杜绝随意更改评估成果等现象发生,现就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估工作人员进场必须持证上岗,要以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工作准则和诚实守信、认真细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待评估事务工作; 2.评估成果一经工作组确认上墙公示后,评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评估价格,如确有评估项目遗漏、 建筑物结构认定有误等原因,评估员、注册评估师必须出具书面认定意见,经工作组经办人核实后由工作组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3.凡因评估工作人员承诺、许诺评估价格或无故擅自更改评估成果,一经发现查实后,中止该评估机构的工作业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报请纪检部门处置,同时纳入评估机构失信黑名单,取消征收评估的入围资格。
附件: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资产(附属物)设施评估成果调整审批表 附件
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资产(附属物)设施评估成果 征收工作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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