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591N/2022-8869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金庭镇 | 公开日期: | 2022-03-31 09:22:52 |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周 程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 李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谭 芳同志任纪委专职委员(保留中层正职);
杨 骏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
赵林江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楼越富同志任政法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
童亨法同志任驻村指导中心主任;
姚国振同志任残联理事长;
张善松同志任团委书记、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委员;
竺寨庆同志任妇联主席、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沈天鹏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震宇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孙弘宇同志任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竺鑫东同志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 程同志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童亨法同志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职务;
免去楼越富同志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 李同志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国振同志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伯超同志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谭 芳同志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钱 丹同志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沈天鹏同志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 骏同志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