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剡湖街道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3 16:17
信息来源:剡湖街道
浏览次数:
分享:

经村(居)委会审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现将2022年度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欢迎广大村(居)民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街道举报电话:83116873;市卫生健康局电话:83275276。

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街道;(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剡湖街道办事处

附件:2022年剡湖街道奖特扶公示.xlsx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网络110 报警服务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