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白莲堂未来社区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21:05
信息来源:剡湖街道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白莲堂未来社区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自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22年6月23日前),从评估机构报名名单目录或其他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自行协商选定(其他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http://www.cirea.org.cn/】查询),并提交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2022年6月23日前仍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2022年6月24日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嵊州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先生、李小姐    电话0575-83228066   

联系地址:嵊州市龙会一路1号一楼(原剡溪宾馆)

附件:1.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基本规则

      2.评估机构报名名单目录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3日  


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基本规则

为保证选定评估机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被征收人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协商结果经被征收人一致同意后,在通知规定期限前将结果书面提交至征收实施部门。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为协商不一致。

  二、被征收人协商未达一致的,由征收实施部门在评估机构报名名单中候选三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定,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3日  

 

                             评估机构报名名单目录

序号

单位名称及资质

序号

单位名称及资质

A

浙江博南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壹级)

H


B

绍兴荣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贰级)

I


C

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壹级)

J


D


K


E


L


F


M


G


N


O

其他   (由被征收人自行提供)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网络110 报警服务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