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嵊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7-15 10:0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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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四个最严”,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双安双创”,全面推进数字化应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社会共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上下联动,尽全力抓好各类示范创建

1.助力绍兴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根据绍兴市级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检查编制指南(2021版)》各业态打分表,深入自查,细致准备,以“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守牢底线。加大创建宣传,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5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持续巩固省食品安全县市创建成果。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监督抽检、社会共治“五位一体”,推动市场环境秩序不断改善,餐饮环境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深化巩固提升省食品安全县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省食品安全县市跟踪评价。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顺利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复评。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的原则,以服务产业发展、保障消费安全为宗旨,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为重点,以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为主要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复评。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4.进一步压实基层党政责任。不断健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强化乡镇(街道)党政责任落实,继续推进基层食药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动态评价,争创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1个、五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1个。推进落实食品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强化部门责任落实。阶段性总结《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实情况,评估“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等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和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打造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评议考核方式。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向社会公布信用情况,督促企业树立“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生产行为,加强企业自律。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加强专业化监管。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基层协管人员、冷链食品物防管理人员、食品承检机构培训考核。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开展线上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8.推进社会共治多元化。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重点领域参保比例达到100%,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完善事先事中事后服务标准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服务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加强食品安全义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完善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及处置办法,有效处置网络谣言。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构建县、乡两级应急联动体系。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三、推进数字改革,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9.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坚持冷链物防“1410”工作体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全受控、无遗漏”。建立健全物防工作体制机制,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常态化推进进口冷冻肉类水产和进口水果等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市场一律清洗消毒,市场经营人员一律戴口罩,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市场主办方一律签订防控责任状)”“三个到位(测温+亮码+戴口罩)”管控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海关办事处

10.继续推进“浙食链”系统应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市场准入查验”机制,推进“浙食链”、“浙农码”合格证、浙土码、数字林业等系统融合,实现“农田到餐桌”全贯通。加快推动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风险程度较高、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以及进入省内商超销售的浙产预包装食品全赋码,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应用全覆盖,新增5家农贸市场和3家大型食品批发企业、2家校园食品配送中心上链,并向机关、企事业食堂延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深化网络餐饮综合治理。强化网络餐饮治理,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实现“外卖封签”全覆盖、“阳光厨房”全覆盖。持续推进“浙江外卖在线”应用,强化政企协作,建立网络餐饮商家主体数据校验和交互机制,上线“美食地图”,提升AI抓拍效能。健全信用风险评价机制,运用“四色码”对网络餐饮商家实现精准监管。推广“防疫餐饮在线”,落实“1+1+N”责任体系,强化疫情集中隔离点供餐保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2.推广“药安通”管理平台多跨场景应用项目。积极推广“药安通”管理平台,实现违法违规行为精准监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哨点预警,构建药品零售智能监测模式,药品经营企业上传对接率达到95%以上,“四大类”药品连锁企业直报率达到95%以上,防疫药品禁售管控报警处置率达到100%。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动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扩面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高举执法利剑,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3.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排查。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创建浙江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分批次推动农资经营主体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应用“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系统。加强部门协同,着力防控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1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监管,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 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比例达到20%。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中小学校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100%、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100%。分步分类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力争6月底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12月底实现在产企业全覆盖。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建设实施“5S”现场管理的食品小作坊14家,培育传递民俗、传承文化的精品小作坊5家。继续推进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实现农村家宴放心厨房“阳光厨房”全覆盖。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持续推广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示范等级单位创建和数字监管。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A级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铁路等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推进药械化生产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组织实施市级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加强防疫药械质量监管。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形成发现一个风险、解决一类问题、积累一套经验的风险管控良性循环机制,为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建立风险预警交流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邀请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未知风险、疑难风险信息开展研判。加大抽检力度,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分别达到3.5批次/千人、1批次/千人。实施2022年度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及时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实现抽检行业及品种的全覆盖。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承担监测医疗机构覆盖率100%。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警戒制度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不良反应监测检查覆盖率达25%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16.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和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以“绿剑”农资打假、“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组织开展“铁拳”行动、“亮剑2022”行动、“2022昆仑”专项行动、“2022剑锋”系列统一收网行动。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护网、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药械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入境。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常规药物严重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推进跨部门证据互认和案件移送,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和数据交互推送机制。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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