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0919932L/2023-82313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20 15:57:48 |
马苏亚委员:
十分感谢你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将社会工作服务介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第2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15个居家养老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9家。建有252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中三星级6家,二星级18家,一星级81家。近年来,嵊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若干意见》(嵊政〔2016〕47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意见》(嵊政办〔2018〕126号)《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9〕36号),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乡镇(街道)示范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全覆盖
2018年至2019年,我市投资1300余万元,完成15个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落实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基础性养老服务,并积极推行健康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拓展项目。其中剡湖街道总投资700余万元为五星级居家养老中心,其余均按照四星级标准建设;除剡湖、浦口、三江、三界、甘霖、崇仁单独建设外,其他居家养老中心均依托乡镇敬老院合建。拨付2020-2021年度运行经费共计361万元。
二是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2014年开始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截至目前共有252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让老年人能够就近享受到便利的养老服务,极大地满足了居家老年人的需求,切实提高了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施示范型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奖励政策,开展照料中心星级运行评定,2019年提高补助标准,一到三星级的运行补助标准分别从0.5万、1万、2万提高到3万、5万、7万。2015年至今,累计拨付资金878万元。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高质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发展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就近可及、相对集中、医养康养结合的原则,以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口数量、服务需求和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统筹养老机构选址和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到2025年,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管理系统,每个乡镇(街道)建有1家以上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3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
二是助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档升级。依据《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提升改造,重点结合市区四个街道的现有社区及住宅小区居家养老配套用房建设和运行,按照省民政厅出的“养老院建设跟着老人建”的方向,就近就便为居家老人提供各项服务。对地理位置佳、硬件配置优及适合提档升级的照料中心加大财政补助,增设床位,逐步达到微型养老院转型条件,实现照料中心和养老院的有机结合。
三是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扶持保障。建立与老年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6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例如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项目,政府补助社会化运营(含公建民营)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经考核验收或第三方评估合格,每年分别给予四星级20万元、五星级30万元的补助。按要求正常运营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经考核验收或第三方评估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一星级3万元、二星级5万元、三星级7万元的补助。
四是重视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养。积极拓宽居家养老服务人才范围,吸引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性人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整体水平;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社会工作站、社会组织等承接运行管理,进一步宣传村(社区)居家养老理念,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助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十分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联系科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联系人:钱操颖
联系电话:83263516
嵊州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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