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 >> 其他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591N/2022-886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庭镇 公开日期: 2022-07-21 10:17:43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关于成立嵊州市东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10:17:43 信息来源:金庭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切实做好嵊州市东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确保整治提升工作顺利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嵊州市东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张  羿

副组长:竺鑫东

成  员:李权民、余  超、王锡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庭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由竺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超同志为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人由余超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由王锡东同志担任,财务管理负责人由李权民同志担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