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群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南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自来水费中增加南山水库专项资金收取标准的建议,这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调整自来水价格及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专项资金及收取标准的设立。针对第一个方面,供水价格及收费标准是由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制定,我司作为供水企业,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及收费标准执行;针对第二个方面,专项资金收取及收取标准的设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由财政局制定。
(联系人: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竹月来 联系电话15258569615)
嵊州市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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