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风貌办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1【69】号)要求,我市编制了《嵊州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征询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6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提交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联系电话:0575-8310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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