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措施

发布日期:2022-09-29 09:04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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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程施工中,将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方针,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三大基本政策:“预防为主”“谁污染水治理”“强化环境管理”。实施“三同时”制度,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成立环境保护领导与实施机构,并建立环保专项资金。

一、环境保护制度保证

1、为保证本项目的施工环保,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2、坚持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部环保小组专职人员,对各工区的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巡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初具“环保通知书”,提醒注意或责令整改;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严格按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严格“三同时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加强开工前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和生产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做到动工前明确化,施工过程中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环境保护实施具体化。

二、环境保护措施

1、原有管线保护方案及措施

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地下管线,我司将采取如下保护方案及措施:

(1)首先利用地质雷达探测出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和高程,在现场用木桩或灰线标识清楚,并绘制管线分布图,为日后管线恢复提供技术支持。

(2)在沟槽开挖至地下管线附近时,则停止机械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并对开挖出的管线及时进行支护和保护。

(3)由于部分排水管正处于沟槽开挖区域,对此部分管道,我司将先予以拆除,并进行妥善保管,待管道安装完毕和回填至管基底时,再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

(4)其他管线等,我司将根据管线具体情况采取包裹、悬吊或顶托的方法进行支撑保护。所有管线位置,都将设立管线保护警示标牌,确保管线不被破坏。

(5)定期开展管线保护专项教育,增强职工管线保护意识,并建立起管线保护责任制,对破坏管线,尤其是破坏原有管线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6)管线均按照原样、原貌进行恢复。

2、花木保护方案及措施 

在职工中开展“花草有生命,人人应爱护”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并把此项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坚决杜绝乱砍、乱拆和乱踩等破坏花木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移开的花木应夹有原植被土,制订花木移植措施并报绿化委员会审批,派专人对花木进行浇灌培植。对不需迁移但可能影响施工的花木,采用竹围栏、包裹或网兜进行保护。

施工完毕后,均按照原样原貌原则进行恢复。

3、成品保护措施

A、渠箱成品保护措施

1)砼浇筑完成后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雨季施工砼成品,要按雨季施工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2)渠箱盖板成品砼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要按方案规定确保间歇时间和养护期;

3)不得随意在砼板上开槽打洞,在砼浇筑前必须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4)在砼面上临时摆放施工设备必须垫板,并应采取防污染覆盖措施。

5)在底板砼未达到设计强度前禁止施工机械及机动车辆在其上行驶。

B、道路成品保护措施

1)路侧石、施工完毕后,要设置防撞标志,禁止大力碰撞。

2)人行道块铺砌完毕后,禁止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在上面碾压、行驶。

3)砼路面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养护。养护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

C、污水管、井成品保护措施

1)污水管井施工完毕后,在井口盖上盖板,防止砂土进入,造成管道阻塞。另外还要设置明显标志,防止机械碾压造成井口损坏。

2)管沟回填时,必须分层回填,防止管道两侧回填土高差过大造成管道移位。

3)用机械回填土方时,要小心操作,防止机械碰撞管道或管井,造成破坏。

4、施工场地围蔽

⑴ 施工现场全场采用市政标准围蔽进行围蔽,施工围蔽按市政园林有关规定。

⑵场内路线施工区设施工围栏,围栏增设警示标志、反光标志及警示红灯。

⑶ 项目部大门两侧要设置醒目、整洁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工期等。

⑷施工现场项目部汽车出入口处设洗车槽(洗车槽按市建委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将出场车辆在工地内冲洗干净才能上路行驶。

⑸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设置连续畅顺的排水系统,派专人清理好施工道路,选择对外影响较小的出土口和运输时间。

⑹施工现场适当位置设置沉砂井, 施工排水及洗车废水必须排入沉砂井沉砂后,方能排入施工现场外的排水系统,沉砂井派专人定期清理。

⑺工地现做流动侧所,设有化粪池和公用水龙头。

⑻选用合理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运土、石方,外弃土运输车装载量适当留余量,防止散落。

⑼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或施工产生的废浆和渣土,未经沉淀处理不准排入下水道,废浆和渣土外运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到指定地点排放,严禁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10)现场建筑材料要分类堆放,高度不超过1.6m,每类材料要挂上标牌,写好材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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