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7XL/2022-8716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9 14:57:32 |
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要求,经嵊州市坂头水库、镇基山、前岩水库等电站自评和外部复评等环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复评,复评结果如下:
电站名称 | 总装机 | 一票否决项 | 复评得分 | 复评等级 |
坂头水库电站 | 640 | 无 | 91 | 二级 |
镇基山电站 | 800 | 无 | 90 | 二级 |
前岩水库电站 | 650 | 无 | 90 | 二级 |
拟评定坂头水库、镇基山、前岩水库电站为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期:2022年9月30日-10月6日,共7日。
2、 如对复评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
4、通讯地址: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水政水资源科。 受理电话:0575-831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