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958771P/2023-8787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10 09:17:57 |
赵山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建议”(第 183 号)已收悉,现就我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一直高度重视,极为厚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直积极作为,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保驾护航。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和效度。(一)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做好退伍军人高职考相关宣传、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解决退伍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问题,对退役后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学历教育期间享受学杂费资助和生活费资助。对服役期间或退役后3年内参加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大专、本科),给予2000元和3000元的补贴。2019年以来,嵊州市共有15名退役军人享受学历教育补贴(二)组织全员适应性培训。每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采取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座谈讨论等方式,组织开展精准培训。2019年以来,嵊州市共有51名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多样化岗位选择。2019年以来,我们的专场招聘会共吸引110家次单位、450余人次退役军人参加,提供就业及培训岗位1800余个。(三)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对接嵊州市本土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对退役军人开展“定单式、定向式、定岗式”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2019年以来,嵊州市共有68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目前,共有嵊州市创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嵊州市农民培训学校、嵊州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嵊州市智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家机构为我市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
二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一)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目前我市每年安排退役军人生活困难帮扶资金20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三)扶持创业就业。根据《嵊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嵊州市范围内的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镇复退军人可申请一类和二类贷款,并在贷款期限内,地方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三是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保障医疗权益。医保部门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军转干部和1-6级伤残军人按政策落实医疗保障。(二)扶持推介上岗。针对存在就业困难的复退军人,我市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部门单位安排公益性岗位,通过规范公证程序进行推介上岗安置。
四是搭建创业合作联盟。(一)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做好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退役军人的桥梁和纽带工作,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二)启动全国首个“永不褪色双拥商城”合作项目。我局与上海永不褪色双拥商城率先开启“电商+政府+企业”合作模式,拥军优属、带动就业、助力军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共同富裕;(三)弘扬军创典型。鼓励四家优质军创企业加入绍兴市就业创业协会,互通有无、加强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数字赋能就业,积极推广绍兴市局开发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三是加强协同合作,将退役军人就业纳入“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81390921)
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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