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3-14:4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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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绍兴市自然资源局和嵊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和措施,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2

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经办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够、队伍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并加强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考核,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尤其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嵊州市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指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3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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