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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15:1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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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第一时间更新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人事变更文件、经费预决算完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公开政府信息490条,其中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26条。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负责人,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由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制作《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审批表》,对信息明确的申请提出初步意见,交由给业务科室综合评估后提出处理意见,再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答复书,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2022年我局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未产生政务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没有开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网站”,本局产生的政务信息主要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在“爱嵊州”APP、微博、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等平台向公众传达信息。

5.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单位内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公开主体,做到“具体科室业务,具体人员负责”,对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公示等重点内容落实经办人、科室长审核、办公室把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纳入相关科室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联系方式、地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将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评审批、环境监管执法、污染源监测减排、生态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群众、企业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三是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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