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10:40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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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2022年嵊州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推动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现将2022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舆情应对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2022年,我局共主动发布公安信息14824条,其中嵊州警方微博9288条、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424条、嵊州警方微信视频号102条、嵊州警方抖音号92条、枫桥警务-越警管家4595条、今日头条25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6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均予

公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完善、更规范,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重新制定了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单和流程,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专门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内部审查制度和职责清单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手机微信、线上平台、线下活动、公众见面等形式,全面保护社会公众获得公安政务信息等权利。一是通过“嵊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利用“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号和枫桥警务-越警管家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反诈下基层、平安巡演等渠道进行普法教育;四是通过手机短信、彩铃等提醒进行安全防范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开展常态督导检查,并发挥好考核利剑,确保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下,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同时,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3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6515

行政强制

91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打算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一定提升但是在主动公开意识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警民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下阶段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各科室责任,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同时积极与市府办对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全面梳理市公安局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补充已有信息,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更新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全力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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