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嵊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16:1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2年嵊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以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11条,工作信息33条,民生事项3条,行政权力1条,财政信息3条,公示公告2条,重点领域2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嵊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18条等。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借助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优质高效。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其中涉及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3件,其中2件尚未审结,1件已审结的结果为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没有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按照嵊州市政府优化的政务服务网门户功能,加强栏目常态化管理,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更新及时。注重用好新媒体,加强“爱嵊州”APP中住建局平台建设,宣传住建领域相关政策。

(四)政府信息管理。结合住建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通过市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2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二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生动形象,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同类型依申请公开偏多且复杂。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到图文并茂,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针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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