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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35C/2023-10075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1-31 14:48:09

温某华不服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案

发布日期:2023-01-31 14:48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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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绍嵊政复〔202253

 

申请人:温某华

被申请人: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温某华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3306831708165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2年8月23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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