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23-10-26 15:26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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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6类食品2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62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颐和一澜鲜果店销售的精品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顺乐粮油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嵊州市科军水果店销售的荔枝,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嵊州江滨市场姜文琴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嵊州市悦倪烧烤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嵊州市谷来镇林燕果蔬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嵊州市松丽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嵊州市小董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嵊州市童森法副食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嵊州市炯哥生鲜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026

         3.食品抽检合格—20231026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26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026.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310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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